2023年秋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拟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时间:2023-11-27来源:原创文章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经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评议,我校下列人员拟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现予公示。
李 莉 |
乐 毅 |
王 雷 |
陈 曦 |
程梦云 |
刘镇宁 |
杜尹阳 |
李静惠 |
王子璐 |
刘倩文 |
潘诗琪 |
范欣欣 |
王子文 |
周 翔 |
李虹慧 |
杨 洁 |
雷欣羽 |
牛 欢 |
吴梦妮 |
程 平 |
张继玉 |
郑冰洁 |
吕静怡 |
李依瑾 |
夏可馨 |
张祥贝 |
吕映雪 |
郑 音 |
郑锡聪 |
董馨怡 |
万旭皓 |
裴子舜 |
许秋怡 |
李一鸣 |
李军贤 |
汪 润 |
饶晰昕 |
王 玲 |
胡荣熙 |
王宣景 |
白 墨 |
杨民元 |
方 玲 |
彭昱菲 |
颜梦瑶 |
张 静 |
刘子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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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从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1月30日(5个工作日)。若对下列人员取得教师资格有异议,请12月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学校人事部门反映。反映情况时要有具体事实,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学校受理部门:纪委、人事处
联系人:林亮亮
联系电话:027-81979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