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论文及著作检索要求的通知

时间:2021-11-01来源:本站

    为正确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发表论文、著作,杜绝提交非法期刊论文、著作,根据上级要求和有关指导意见,我校对申报评审职称提交的论文及著作要求如下:

    一、申报职称论文,是指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研究性学术文章。论文须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论文必须发表于国家新闻出版部门认定的公开发行的杂志并标有ISSN和CN期刊号,或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具有内部资料准印号的期刊。

    凡在未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认定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职称申报时不予受理、评审中不予认可。

    二、申报职称人员提交论文、著作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 正规期刊查询结果打印页面。由申报人员登录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http://www.gapp.gov.cn)查询打印。

    2.提交市级以上科技情报所或各大院校图书馆的检索证明,非中文版的还需同时提交论文的中文译本。

    3.书籍需于中央宣传部出版物数据中心(https://pdc.capub.cn/)查询并打印结果。

    检索费用自理。

 


附件:查询样例

 

武汉传媒学院职称改革办公室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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