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9-04-11来源:本站

校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2019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9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时间

(一)网上报名时间:

春季:4月8日-4月16日间7:00-17:00

秋季:9月23日-9月30日间7:00-17:00

(二)现场确认时间:

春季:4月12日-4月17日(工作日)

秋季:9月24日-10月10日(工作日)

确认地点:人事处422办公室

二、认定对象及申报条件

(一)认定对象

我校正式聘用且试用期转正的专职教师、辅导员和“双肩挑”教师。

(二)申报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专科毕业取得硕士学位;

2.非师范专业学历要求具有《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师范专业学历要求具有原始学籍档案和教学实习档案;

3.普通话水平等级达到国家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4.承担了两个学期以上的教学任务,且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面试、试讲)合格;

5.思想品德好,爱岗敬业,师德师风优良;

6.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三、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栏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注册。申请人须严格按照规定,依据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信息,并注意以下事项:

1.选择任教学校所在地的省份(湖北省)及认定机构(湖北省教育厅),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并选择正确的现场确认点(武汉传媒学院)。

2.“工作单位”:须填写我校全称(武汉传媒学院);

3.“本人简历”:按填表说明从本人小学毕业后填起。

4. “所学专业”:可按照申请人毕业证书上填写的专业名称从备选项目中选择填写。

5.“申请任教学科”:必须从备选项目中选择二级学科以下名称填写。请务必选择各类中的子栏目,直到无下一级分类为止。辅导员统一为“思想政治教育”。

6.“专业技术职务”:无职称者须填写“高校教师未聘”。

如因信息填写不规范或不完整造成不能认定的结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四、现场确认申请者应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网上报名时自行打印,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

2.非师范专业学历提供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师范专业学历提供原始学籍档案和教学实习档案复印件(档案管理单位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3.《个人承诺书》1份(网上报名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4.指定医院体检合格证明一份(人事处网站下载),体检医院定点为湖北省中医院(光谷院区),申请人凭体检表(A4纸正反打印)到人事处盖章后自行前往医院体检。体检时间:现场确认时间范围内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00-10:30,注意体检需要空腹。近8个月内参加学校组织的入职体检并体检结果合格人员可用入职体检报告代替。

5.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面试、试讲)各一份(见附件一),各学院须在确认时间范围内自主组织测试,打分签字盖章。在招聘或其他考核时已经进行过同等项目测试的,可使用已测成绩。

6.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

7.由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打印的最近一年以上教学任务书(课表加盖教务处公章,个人所带课程圈号标记),辅导员课表可由学工处提供。

8.大学本科以上毕业证、学位证(或专科毕业取得硕士以上学位者,提供专科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及学历证书网上查询结果。在学信网无法验证学历的,申请人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在线申请)。

9.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10.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同底的2寸彩照1张(请反面注上姓名)。

申请人的证书(去封皮)和劳动合同等原件材料统一装订用长尾夹夹好,其他材料和复印件材料按照以上顺序统一用武汉传媒学院档案袋封装,装订目录详见附件二。

附件一: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含面试、试讲)

附件二:资料装订目录

武汉传媒学院人事处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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