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向卢永根同志学习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在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向卢永根同志学习的通知》(教师函〔2019〕10号)文件精神,为了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按照湖北省教育厅相关只是,校党委教师工作部决定组织开展向卢永根同志学习的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活动,进一步引导广大教职工以卢永根同志为榜样,胸怀为祖国和人民贡献力量的赤子情怀,从本质岗位做起,不畏艰难困苦,勇于担当负责,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和教育科研工作者的奋斗激情,刻苦钻研,奋发进取,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用模范行动和人格力量彰显新时代人民教师的价值本色和精神风范。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学校放寒假前。
三、活动形式
各单位要将学习活动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相结合、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通过组织专题学习、集中研讨、座谈交流、演讲征文等方式,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展板橱窗等宣传阵地,营造浓厚的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氛围。
四、相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明确一名班子成员作为该项活动的责任领导并指定联络人,加强组织,注重宣传,扩大影响,力争取得实效。
(二)党委宣传部、各单位要积极做好宣传报道,将开展学习的有关活动及进展情况公布于各单位网站,同时将活动总结、新闻报道、图片等材料,在放寒假前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行政楼42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1635347782@qq.com。联系人:冯伶丽,联系电话:81979039。
党委教师工作部(代章)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