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5-02来源:原创文章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22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22]15号)和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以下简称“武汉中心”)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2年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为1人。

二、选派条件

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教书育人能力突出的专任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能力,五年内未出现过教学事故,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工作安排

1.信息查询。申请人到武汉中心主页查询及下载《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及《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2.个人申报。申请人参照武汉中心主页发布的样表内容完成《推荐表》和《一览表》填写。

(1)《推荐表》纸质版由相关专业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所在系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推荐表》电子版同样须填写推荐意见内容,请务必确保推荐表纸质版与电子版的信息完全一致。

(2)申报人员须提前请申报学校的导师及管理部门在《推荐表》中最后两栏填写接收意见,并加盖公章。如确有不便,可由申报导师手写同意接受的说明并签字。说明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与其他纸质、电子材料一起提交。

请务必确保《推荐表》《一览表》中各项内容均填写完整,且纸质版与电子版的信息完全一致。

3.教学单位推荐。各教学单位按照实际情况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选择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急需培养的教师作为推荐人选。每个教学单位限推荐1人。

4.材料报送。各教学单位需于5月12日上午11:00前,将申报教师的《一览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2份)、《推荐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3份)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42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逾时将不予受理。

5.学校审核、推荐访问学者人选。学校根据选派条件,审核申报材料,确定推荐人选并将推荐人选及材料报送武汉中心。

相关申报人员须在申报前与所申报学校及导师取得联系,确保入选后可被顺利录取。申报者一旦录取,需与学校签订培训协议,教学单位要对其工作进行相应调整安排,保证其全程参与学习,不得退出或延期,避免造成我校推荐名额的浪费。申请作为中西部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必须选择骨干访学项目导师,导师名字后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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